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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12-06】 【字号: 】 【关闭此页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6日至4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1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系统谋划、全力推进。一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构建党组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股室(单位)分工负责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督查调度股室,切实做到人人上阵、件件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二是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三大类31个问题的根源进行逐一剖析,制定细化整改措施69条,并建立问题整改“三张清单”,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倒排工期,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三是建立巡察整改定期调度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推进情况汇报。聚焦问题整改中的难点、痛点、堵点,认真分析研究,谋划改进、解决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见效。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先后7次召开会议,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巡察整改情况,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完成问题整改26个,修订完善制度、机制11个,追回资金7124元。尚有5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

(二)党组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领办、全程参与。一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是考验政治忠诚度、党性纯洁度、履职可靠度的集中体现,是履行“责任书”,也是兑现“军令状”,对推动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反馈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研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督促班子成员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提升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班子成员履行巡察整改“一岗双责”督促提醒,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聚焦长效改、彻底改,认真分析整改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因“病”施策,研究制定改进、解决措施,切实做到全程参与、亲自督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党组书记先后5次听取班子成员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并就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安排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法律以及上级安排部署有缺失和差距,未结合本单位职能实际思考研究,提出具体落实举措”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举一反三,多次利用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来川视察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胸怀“国之大者”重要论述摘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关于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等国家领导人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领导关于“9·5”泸定6.8级地震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四川省公务员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2.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负责同志在局党组会议上作出反思说明。二是局党组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教育引导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知责、担责、履责。三是及时组织召开办公室会议,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石棉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的通知》,督促规范书写会议记录,切实做到明规矩、守纪律。四是局党组对《中共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办法。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共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及相关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五是局党组定期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中共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督促提醒各位班子成员及时将“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六是举一反三,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督促会议记录人员规范书写会议记录。

3.关于“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在留住专业人才、培养实用型人才方面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负责同志在局党组会议上作出反思说明。二是制定人才调研工作方案,组建调研组深入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人民医院等单位和各乡镇,通过谈话听意见、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现状进行全面调研,详细了解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根据调研收集情况,结合现有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思考,形成《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于9月26日报送县社科联。9月29日,县委主要领导在报告上作出批示。同时,举一反三,扎实开展调研,形成《农民工转移就业特征及趋势分析--以石棉为例》《石棉县创业工作调研报告》《石棉县就业培训调研报告》等调研报告呈报县社科联。三是修订完善《石棉县就业培训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培训需求征集对象范围,严格按照培训需求制定培训方案,加强训后跟踪问效,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目前,已修订完善《石棉县就业培训管理办法》,制定《石棉县2023年就业创业培训需求调查方案》。按照工作计划,将于12月底前完成2023年培训需求征集工作,形成培训需求调查报告。


4.关于“安全生产及相关劳动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履职有缺失,女职工、童工特殊保护监督检查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负责同志在局党组会议上作出反思说明。二是及时修改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情况表》,将安全生产、女职工、童工特殊保护监督检查纳入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检查范围。三是印发《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劳务派遣人员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的通知》,将安全生产制度、派遣用工岗位、派遣协议签订等情况纳入劳务派遣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范围,并于9月对县域内工业园区内企业女职工、童工特殊保护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5.关于“法治思维不够,两法衔接、纪法衔接意识薄弱,工作推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负责同志在局党组会议上作出反思说明。二是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加强两法衔接、纪法衔接工作提醒督促。今年以来,我局尚未有行政处罚案件和纪律处分案件。三是制定并印发《2022年第二季度社保基金现场监督通知书》《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第二季度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于7月14日至7月21日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第二季度现场监督检查,对2022年第二季度社保基金各险种的待遇发放、管理情况、基金财务管理情况、业务运行、警示教育及2022年第一季度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检查中共发现问题3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四是督促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建立健全《长期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常态化清理机制》,对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最长12个月)未认证、经核实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做停发处理,有效维护基金安全。五是督促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建立待遇发放失败业务信息反馈处置机制,并督促抓好制度落实。六是制定并印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扎实推进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今年以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3次,开展集中谈心谈话3次。七是组织县劳动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2022年8月初,县劳动监察大队已在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询问笔录中加入询问调查人员是否具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身份询问事项,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执法行为。

6.关于“保密机要工作不到位,定密程序不规范,载体管理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副局长牵头,赓即对保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并及时完善涉密载体管理、使用台账,定密责任人指定书签订手续。二是及时组织召开办公室会议,认真学习了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和泄密典型案例,并组织涉密人员签订《网络社交媒体保密安全使用承诺书》13份,制定了《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群管理办法》。三是严格落实涉密人员岗前谈话制度,及时对新定保密人员进行了岗前谈话。今年以来,开展谈话4人次。

7.关于“对就业培训工作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县就业培训和农民工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能力。二是保障培训转账资金安全,追回1名个体参保学员违规发放线上培训补贴240元,核实三名单位缴纳社保学员身份信息,三名参训学员均符合参训人员身份要求。三是加强培训检查。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培训班次43个,对每个班次的检查均不少于3次。四是加快就业见习补贴发放。目前,已拨付2019-2021年12家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五是做好训后跟踪问效。按照工作计划,将于12月底前完善相关培训工作制度,对培训后未就业的人员开展指导服务。

8.关于“对下属单位印章管理督促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及时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台账,并认真贯彻执行印章管理要求。二是定期对下属单位印章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提醒,督促做好印章管理、使用登记。巡察意见反馈后,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等下属单位开展检查1次,未发现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形势研判不足,抓常抓长用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2022年,局党组分别于4月28日、7月15日和10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了班子成员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并认真分析研判,作出相应安排部署。二是局党组按照“一年一排查、一年一评估”要求,对全局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再排查、再评估,根据风险程度对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分类定级,并针对性提出防控、解决措施。重新评估定级后,全局共有廉政风险点位32个。其中,一级风险点位10个、二级风险点位15个、三级风险点位7个。三是认真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2022年5月12日已全额追回魏某某欠款2439元。2022年5月31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已结束,所剩欠款181009.7元已与相关人员签订逐月抵扣协议,扣满为止,问题已整改完成。李某某欠款97199元,已于2021年3月12日签订逐月还款协议,每月按照不低于1200的标准退还,2021年4月开始还款至四川石棉矿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站账户,再由四川石棉矿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站退还至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账户。陈某某欠款83810.7元,汉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决定从2022年1月起每月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陈某某在广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的社保收入600元,资金转入汉源县法院,由汉源县人民法院每半年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结算一次,直至扣留、提取满83810.7元为止。四是制定并印发《石棉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本级监督工作规范(暂行)》,于2022年6月15日进行了2022年上半年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形势分析,并向局党组提交了《2022年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形势分析报告》。五是完善《就业培训管理办法》,切实规范培训工作。

2.关于“局机关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差旅费、汛期值班补助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落实自查整改完善相结合,认真开展2021年度违规报销差旅费清退工作,共清退1445元。二是加强审核把关,规范财务报销行为。目前,已完成2020年1月-2021年12月县内公务用车派车单的规范装档,并对县内出差报销单进行了核查,针对报销单填报不规范、事项不全面问题,进行了整改完善。三是认真组织学习相关财务规定,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教育,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能力。四是举一反三,加强自查自纠,规范2022年县内公务用车报销,附齐县内公务用车派车单。

3.关于“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负责同志在局党组会议上作出反思说明。二是及时组织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相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能力。三是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按月组织开展财务会计、出纳账务核对,确保会计账和出纳账核对一致,账实相符;代管资金账户每月出纳与县财政部门进行核对,确保账账相符。四是局党组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教育引导涉事人员提高责任意识,督促改进工作作风。

4.关于“依法依规意识不够强,劳动仲裁案件立案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负责同志在局党组会议上作出反思说明。二是认真组织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干部职工学习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和业务素质教育,督促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案,科学、规范装档。

5.关于“纠治‘四风’持续用力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干部包片检查制度,对全县“县、乡、村”三级人社服务站点的工作作风开展明察暗访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已开展检查9次,涉及站点27个。制定并印发《2022年度全县人社系统“领导干部走流程”工作实施方案》,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体验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过程。截至目前,收集到问题清单5个,已完成整改5个。二是加快推进全县人社专网摸底,并根据各站所业务经办情况合理配置网络资源,确保各站点网络畅通。目前,已完成摸底工作。原由市人社局付费的9条专网线路移交至我局统一付费管理。三是加大对乡(镇)、村(社区)的工作指导力度,提升基层服务水平。目前,已完成对新棉街道、安顺场、栗子坪、回隆、迎政、美罗、王岗坪等乡镇(街道)的检查指导。四是结合“9·5”泸定6.8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全县乡(镇)、村(社区)人社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受损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统计,并根据工作实际为新棉街道等11个乡(镇)、街道更换、补充电脑、高拍仪等办公设备15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五是通过就业见习、购买服务等形式补充基层人社队伍,提高人员稳定性。截至目前,累计补充基层工作人员21名。其中,劳动保障协理员3名、就业见习生18名。六是选配业务骨干,定期对乡(镇)、村(社区)人社工作队伍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人社公共服务质量。6月14日,组织召开全县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暨业务经办能力提升培训会,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相关负责同志、劳动保障员、劳动保障协理员、从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村(社区)工作人员共计60余人进行培训。七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就业中心、社保中心、居保中心全覆盖向乡镇(街道)宣传就业帮扶、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惠民政策,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截至目前,累计开展下乡宣传5次。八是前移服务关口,督促各中心开通咨询专线,解答基层业务经办过程所遇到的问题。

6.关于“部分干部职工存在作风不细不实,机关公文和重要材料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负责同志在党组会议上作出反思说明。二是及时召开全体职工会和办公室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石棉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的通知》,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提醒教育,提升责任意识,督促做好审核把关。三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文稿材料“双重复核”、公文和重要材料“三级复核”,坚决杜绝公文和文稿材料表述不当、文字错误等现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中,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会前充分酝酿、会中集体决策、会后规范执行的会议决策程序,召开党组班子会议前提前沟通、告知,预留酝酿思考时间。二是举一反三,在党组会、班子会议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切实把民主集中制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会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缺少‘辣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中,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端正会风,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参会人员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十足。二是教育提醒孙希贤和陈静莹同志认真做好述责(职)述廉,并加强对其他班子成员的督促提醒。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不规范,涂改记录,回避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组织召开办公室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党委)会议记录的通知》,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教育,进一步提升办公室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二是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认真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在2022年开展的选人用人工作中,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并督促规范书写会议记录。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谈心谈话方案》,有序推进谈心谈话工作。目前,班子成员正按照方案推进谈心谈话工作,将于12月底完成2022年谈心谈话工作。二是进一步厘清股室(单位)职责,严格落实“三定”规定,对因客观原因而无法配备中层干部的单位(股室)明确“负责人”,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目前,局机关办公室(信访股)、人事管理股(表彰奖励与任免办公室)、综合股(基金监督股)、劳动保障股(就业促进和农民工工作股、劳动关系股)、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财务稽核股和就业创业股因受客观因素影响,无符合任职条件人选,已按程序明确牵头负责人。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副主任岗位和失业保险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劳动监察大队已配齐中层干部。三是对《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请假、休假行为。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督促提醒,做好请假、休假、销假手续审查,切实做到工作闭环。

5.关于“对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持续用力不足,部分问题出现反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巡察整改跟踪问效机制,落细落实整改监督,突出事前、事中、事后协同,定期分析研判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经常对标对表自查,及时纠偏,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多次听取各牵头领导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并作出相应安排部署。二是会同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清理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及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任职)的通知》,对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清理。目前,共收到51个单位干部职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下一步,将配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对清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清查整改不实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需要常抓不懈。下一步,局党组将严格对照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以严谨硬实的作风,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升党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科学理论转化为指导人社工作的思路和方法,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

(二)加强队伍建设,增强纪律意识。坚持将纪律与规矩挺在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用铁的纪律整理各项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维护纪律与规矩的严肃性。坚持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贯穿工作始终,常态推进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打造伏案能写、开口能讲、遇事能办、问策能对、风清气正的人社干部队伍。

(三)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整改实效。坚持把长效改、彻底改作为检验巡察整改成效的重要标尺,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固化优势,长效推进问题整改,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动各种工作迅速健康发展,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压力,深化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5-8862136;邮政地址:石棉县水文路17号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25400;电子邮箱:33277214@qq.com



中共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