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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石棉县委第八轮巡察向9个党组织反馈意见

 【发布日期:2020-04-16】 【字号: 】 【关闭此页

经中共石棉县委批准,2019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县委三个巡察组分别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供销社、县审计局、县扶贫开发局、蟹螺乡、县信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个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3月23日至27日,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以下是巡察反馈摘编。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问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力度、深度不够。落实文化惠民政策不到位。落实县委“再造一个支柱”决策部署有差距。落实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措施有差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彻底。执行财经制度不严,存在廉洁风险。国有资产管理缺位。选人用人存在短板。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对近年来巡视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意见: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抓实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大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管力度。三是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县委政法委


问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及时。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牵头单位抓总作用发挥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不够。领导推动政法部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上有差距。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有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发生,个别干部学风文风不实。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专项经费绩效跟踪评估缺失。选人用人存在短板。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标题化。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对近年来巡视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自查整改不到位。

整改意见:一是切实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的工作机关示范引领作用,把党建工作责任抓紧抓实。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推进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锻造过硬政法队伍。四是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县发展和改革局


问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对全县经济发展规划调整、谋划石棉经济社会发展不够深、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管、指导不力。扫黑除恶工作存在应付了事现象。脱贫攻坚工作不深入。未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意识不强。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选人用人存在短板。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对近年来巡视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自查整改不彻底。

整改意见: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三是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四是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抓好巡视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



县供销社


问题: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贯彻落实供销合作改革发展力度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供销社监事会履职不到位,形同虚设。脱贫攻坚工作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党的组织建设薄弱。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选人用人工作有短板。干部管理监督不够到位。巡视巡察、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整改不主动、不到位。

整改意见: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重视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控。二是围绕县委发展战略,结合供销社实际科学谋划、健全完善供销社发展规划。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大对社属企业及基层社资产以及经营情况的监管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强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和“细胞工程”建设。



县审计局


问题: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不够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落实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工作措施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彻底。应当提交党组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未进行细化,未列出具体清单。机关党支部结合审计工作发挥作用不够充分。推荐选拔递进培养对象,党组会议记录未体现推荐过程。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一般工作人员谈心谈话未制定年度方案计划,未建立台账。对巡视巡察反映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自查整改认识不清。

整改意见:一是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委的具体工作安排,科学谋划审计工作,为县委提供精准、科学的决策依据。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三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强化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四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支部“细胞工程”。五是加强单位制度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六是积极融入脱贫攻坚工作,主动对接联系贫困村、户。



县扶贫开发局


问题: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严、不实,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履行项目主管单位责任有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现象较多。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工作有短板。组织督促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主动性不足。

整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进一步开展好“三会一课”的学习。二是扎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三是结合单位职能职责细化措施,加大对扶贫、移民等专项资金以及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四是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效果,及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并严格执行。



蟹螺乡


问题:在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存在政策落实不够精准,项目实施欠规范,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党委底线思维淡化,乡财政存在收不抵支,有一定的债务风险。党委议事规则执行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执行财经制度不到位。党委会议记录未体现“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过程。党委对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有差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存在过关心态,举一反三整改不彻底。

整改意见:一是要强化理论学习,认真贯彻《乡镇党委工作运行规则》,围绕县委发展战略,结合本乡实际扎实开展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四是加强对高山村组适宜产业的培育,实现全乡共同富裕同步奔小康的目标。五是加强乡财政预算管控,进一步完善乡镇预算约束,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



县信访局


问题: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差距。班子成员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落实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工作措施不到位。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差距。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谨。执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有差距。对中央、省委巡视,市、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在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和落实上仍有一定差距。

整改意见:一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发展战略务实开展工作。二是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创新信访工作思路,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问题: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执行一般预算其它收入管理规定的意识不够。落实服务基层群众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落实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工作措施有差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差距。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用力不到位。执行财经制度不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对中层干部选拔程序不够严谨。干部队伍培养记录、归档欠完善。党组会议召开不规范。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执行不够。对中央、省委巡视、市委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在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和落实上仍有一定差距。

整改意见:一是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三是认真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活动,提升领导和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