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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子,教之以义方

 【发布日期:2019-12-23】 【字号: 】 【关闭此页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左传》记载,春秋初期,卫国国君卫庄公的小儿子州吁,由于母亲得宠,自己也成了卫庄公的掌上明珠。州吁的最大爱好,就是在宫里舞刀弄枪。这么做当然是违规的,但卫庄公对他溺爱有加,从来不管不问。

大夫石碏敏锐地意识到,长此以往会酿成祸患,便劝卫庄公不要过分溺爱州吁。为了说服卫庄公,石碏对他说:“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意思是说,爱护孩子,应当用正确的方式教育他们,走正道,办正事,而不要让他们学坏,误入歧途。

为此,石碏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希望卫庄公教育州吁远离“骄奢淫佚”四种不良嗜好,认真接受“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六种礼义,真正成为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人才。

遗憾的是,卫庄公压根儿没当回事。几年后,卫庄公去世,州吁跟接班的哥哥卫桓公发生了矛盾,他杀死了哥哥,自立为君,引发卫国动乱。

这段历史,不光留下了这句警言,更是提醒后人家风家教的重要性: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有什么样的家风家教,就会培养出什么样的孩子。培养人、塑造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不少违纪违法案件,都与忽视了家风建设有关,一些领导干部由于不重视对家属的管理,家人利用其权力在背后搞权钱交易,最终被拉下马,演绎了一幕幕“坑爹”“坑夫”的闹剧。因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家风家教列入生活纪律,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党员干部只有更加重视家教,重视家风建设,才能有一个良好的大后方,才能够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谋幸福。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家风家教,要求党员干部“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体现其对家风建设的重视。2016年12月12日,他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特别引述了《左传》和《资治通鉴》中的警言:“爱子,教之以义方”,“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教之以义方”,避免“爱之不以道”呢?

首先,让爱成为榜样。在孩子眼中,父母往往是榜样、是力量。如果父母言行端正,就会营造积极向上的家庭氛围,相当于为孩子铺设了一条人生正道。

在中华五千年的历史文明中,家教在历朝历代都备受关注。三国时代,诸葛亮倡导“俭以养德”,把忠君爱国的精神贯穿他的整个政治生涯,对整个家族产生了深刻影响。在蜀国危亡关头,他的儿子诸葛瞻和孙子诸葛尚力战不降,英勇捐躯,谱写了一门忠烈的悲壮诗篇。

晚清名臣曾国藩勤于公事,从不懈怠,日常饮食,一荤而已,一件青缎马褂能穿三十年。正是他的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才有底气严格要求孩子。次子曾纪泽成为晚清中国第一批驻外公使,在涉外谈判中据理力争,为国家挽回了大量损失。

第二,让爱坚守底线。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任何爱都要讲原则、讲底线。如果父母对孩子过度宠溺,逾越底线,不加正面引导和约束,孩子就会迷失自我,走上害人害己的邪路。卫庄公的失败案例,正是无原则、无底线宠溺孩子造成的恶果。

第三,让爱规划成长。《战国策》里的名篇《触龙说赵太后》,留下了一句脍炙人口的名言:“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无论何时,为人父母,都要立足长远,做出理智的安排和选择。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让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家风家教不仅是个人私德,也关系到党风、政风、社风、民风的好坏。因此,每个党员干部必须带头涵养好家风,才能为良好的社风民风蓄能储势,营造出一片风清气正的环境。(作者:历史学博士,央视《百家讲坛》主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