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共产党石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棉监察委员会网站!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以案说纪 >> 正文

巡察组在行动丨集体房屋送人情

 【发布日期:2022-08-26】 【字号: 】 【关闭此页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15间集体门面房已经公开招租,获得的集体经营性收入将用于社区公共活动场所改造、环境卫生整治。”日前,江苏省沭阳县委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来到该县梦溪街道检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时,徐沭社区有关负责人说。

  此前,第三巡察组对梦溪街道开展巡察“回头看”,并对所辖村(社区)进行延伸巡察。当巡察组来到徐沭社区进行延伸巡察时,部分群众反映社区负责人搞“一言堂”,将社区临街的15间集体门面房低价出租给他人开超市。为核实情况,巡察组深入社区进行察访。

  “临街的那家超市生意不错,房租一定不便宜吧?”巡察组工作人员找到社区临街的商铺经营者询问道。

  “那家超市地段好,生意也好,但听说超市老板跟社区负责人有关系,房租比其他门面房都便宜。”商铺老板说。

  “这样黄金地段的门面房就没有进行公开招租吗?”巡察组工作人员追问。

  “从这条街建起来到现在,从来没有公开招租过。”

  随后,巡察组又走访了部分商铺经营者,得到的回答几乎相同。巡察组立即向社区会计、社区“两委”成员等人就社区临街的15间集体门面房出租情况进行核实。经了解,集体门面房并未公开招租,而是被社区党支部书记韩某以远低于市场价格擅自出租给了严某。巡察组随即找到韩某了解情况。

  “严某通过我的一个亲戚找到我,想租临街的15间集体门面房用来开超市。碍于情面,我就未通过公开招租,直接将门面房租给了严某,当做送人情了。”面对巡察组搜集到的证据,韩某自知无法抵赖,承认了自己的违纪事实。

  在2011年6月,韩某未经公开招租,擅自将社区临街的15间共计540平方米集体门面房以每年13万元价格指定出租给严某使用,租期为6年。2014年7月,韩某又以房屋漏水为由将租金降为10万元,并延长了租期。随后,巡察组向县纪委监委移交了韩某的有关问题线索,并要求梦溪街道对各社区集体资产处置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最终,包括徐沭社区在内的3个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4名会计受到处理。其中,韩某被开除党籍,另有2名党员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通讯员 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