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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尚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19-12-11】 【字号: 】 【关闭此页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巴中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尚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尚华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搞封建迷信,沉溺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安排打高尔夫球,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报销,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购买、使用伪造的学历、文凭;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张尚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尚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巴中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尚华简历

张尚华,男,汉族,1964年10月生,重庆江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7月至1990年9月,任西南石油学院管理工程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

1990年9月至1992年7月,在西南师范大学政治专业学习;

1992年7月至2008年7月,在西南石油大学(学院)工作,历任研究生部团总支书记,学校团委副书记,化学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计算机科学系党总支副书记,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总支副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2008年7月至2008年9月,任广元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8年9月至2010年1月,任广元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0年1月至2010年3月,任广元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旺苍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任旺苍县委副书记、县长,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书记;

2011年6月至2011年7月,任旺苍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7月至2011年9月,任旺苍县委书记、县长;

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旺苍县委书记;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巴中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6年1月,任巴中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四川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