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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杨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19-04-30】 【字号: 】 【关闭此页

日前,石棉县纪委监委对石棉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杨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査,杨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构成职务违法;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杨健身为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党性缺失,毫无纪律、规矩意识,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遵纪守法观念淡漠,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低级趣味,心存侥幸,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利用担任出纳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经石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石棉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县纪委决定给予杨健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责令退赔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案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