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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 案例

 【发布日期:2019-01-04】 【字号: 】 【关闭此页

石棉县回隆乡叶坪村村主任、清水塘电厂工会负责人宋清云违规发放工资问题

2017年初和2018年初,石棉县回隆乡叶坪村村主任、清水塘电厂工会负责人宋清云在未经回隆乡政府同意的情况下,两次向清水塘电厂管理人员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共计5.34068万元。2018年11月28日,石棉县回隆乡党委给予宋清云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退缴。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没有休止符,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县纪委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从严从快追责问责,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