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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公益诉讼检察廉洁风险

 【发布日期:2022-02-09】 【字号: 】 【关闭此页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文子玉 段相宇

记者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了解到,该纪检监察组聚焦公益诉讼检察中司法行为规范和廉洁风险防控问题,深入调研了解情况,通过督促履行主体责任,不断深化以案促改,推动出台制度规定,持续推动对公益诉讼检察权的制约监督。

公益诉讼检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的重要职能。据了解,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由组领导带队,赴最高检第八检察厅、10余个省区市地方检察机关,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赴企业走访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与刑事、民事等检察相比,公益诉讼检察在检察监督工作中更具主动性,廉洁风险也有其特殊性。”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践中有关问题主要表现为存在政绩观偏差,办凑数案、滥发检察建议;以维护公益为名谋取私利,办理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与有关社会组织、鉴定评估机构、特殊关系人进行不正当接触交往等。

针对公益诉讼检察中的突出问题,该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第八检察厅领导班子,指出问题不足,推动建立完善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制定《公益诉讼检察七条禁令》,从规范司法行为和防范廉洁风险两个方面作出具体明确、便于掌握、易于执行的禁止性规定,树起“高压线”,念好“紧箍咒”。

同时,该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第八检察厅班子民主生活会,专题调研督导等方式,督促厅班子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条线廉洁风险,带头抓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涉及党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性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廉洁从检的良好政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