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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上半年立案审查2717件 党纪政纪处分2232人

 【发布日期:2016-08-23】 【字号: 】 【关闭此页

  今年上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问题线索3868件,立案审查2717件,结案207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32人。数据背后,体现出自治区纪委主业主责的聚焦,体现出理念方式的积极转变,更体现出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在实践探索中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四种形态”在具体工作中怎么运用?新疆区纪委积极探索实践,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研究制定《纪律检查机关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把“四种形态”体现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环节,努力实现执纪审查工作“三个转变”: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管少数”向“管全体”转变、“被动查”向“主动防”转变。

  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格执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置,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上半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473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228.5%。

  在审查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谢晖案件中,严格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根据违纪事实和本人态度等情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对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11人给予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对31人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扩大教育面、挽救大多数,既切实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又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

  1至6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122人,给予党纪政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068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135人。

  以纪律审查为突破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今年开始,自治区党委决定在全区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专项治理。

  聚焦“搜刮民财”“雁过拔毛”“化公为私”等问题,采取逐批交办、挂牌督办、实地督办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1至6月,全区查处基层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案件26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2人。

  聚焦“四风”及“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紧盯元旦、春节等年节假期和敏感节点,发现问题、露头就打。1至6月,全区查处“四风”及隐形“四风”问题14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1人。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新疆实际,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第一位,始终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线索单独管理、及时排查,严肃查处、一寸不让。1至6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4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5人。

  健全完善执纪审查工作机制

  自治区纪委坚持问责追责机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肃问责,既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上半年,对133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坚持考核分析和督办机制。落实月考核、季通报,约谈执纪审查工作推动不力的纪委书记,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每月召开分析推进会,查找执纪审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要求,按季度梳理地州市管理的正县级干部问题线索,明确督办、协办和直办任务清单。

  在加大执纪审查工作的同时,自治区纪委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坚持落实“一案一书三报告”制度,重视剖析典型案例,编印严重违纪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有效发挥治本功能,教育和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守纪律讲规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