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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四举措破解乡镇纪委办案难题

 【发布日期:2015-07-14】 【字号: 】 【关闭此页

  为破解乡镇纪委办案难题,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石棉县不断在线索收集、人员素质、力量整合和质量提高等方面下功夫,乡镇纪委办案效率和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截至6月,乡镇纪委立案6件6人,结案3件3人。

  (一)线索统管“开案源”。广泛公布举报方式,坚持“下访接访”,联合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排查案件,注重从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资金发放和党风廉政巡查中发现案件线索。按照“线索上管一级,案件下查一级”的原则,凡涉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重要线索,由县纪委统一管理、及时备案、跟踪督办,以办案的数量、质量以及是否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目标,对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进行考核,定期约谈案件查办不力的责任人。

  (二)以案代训“强素质”。建立了由43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办案人才库”,根据案件查办需要,从“人才库”抽调工作人员与县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通过以老带新、跟班作业,使干部在熟悉案情、谈话询问、撰写初核报告、作笔录、查账取证等环节中掌握办案方法、办案程序、办案技巧,达到提升办案能力的目的。

  (三)异地交叉“去干扰”。按照“人员优势互补”的原则,建立4个相对固定的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办案“片区”。在县纪委的领导下,以“片区”为单位,统一信息资源、统一办案力量、统一调查核实、统一审核把关,有效解决“人员不足”、“人情交织”的问题,为办案人员打消思想顾虑,卸载思想包袱,提升办案积极性。

  (四)乡案县管“提质量”。加强对调查程序、办案纪律、执纪标准、处理结果的监督检查。乡镇纪委对案件进行调查、初审后一律交由县纪委审核,根据县纪委审理意见,及时补充完善,杜绝证据不全、定性不准、程序不符等问题,确保每起案件依纪合法、审理规范、定性准确、执纪到位。